星期五, 5月 29, 2020
未曾大悲,何來大悟
有兩個人都要同一個橘子,誰都不肯吃虧,爭的頭破血流,眾人勸解無效。後來打到祠堂去,長老決定將橘子剖成兩半,一人一半。
兩個人都很懊惱,於是開始嫌對方的一半比自己的大,又鬧的不可開交,正好一個過路人問到「你們為什麼那麼喜歡橘子?」
「橘子好吃!」一個說
「我要用橘皮煉藥。」另一個說。
「耶,你不是要吃啊?」第一個人很驚訝的問他的「仇人」。
「你不要橘皮嗎?」另一個人也問
「我吃完給你好了。」想到剛剛打的日月無光的樣子,兩人不禁捧腹大笑。
「你們兩個通通給我滾出去!」被煩的高血壓發作的長老是唯一不高興的人....
當然我不否認有很多時候並不是達成雙方的滿足。
究竟人生是「弱肉強食」呢還是「互助共存」呢?這個問題是我讀完『海狼』(Jack London, Sea Wolf)一書後就一直有的疑問。
一直到近年來才慢慢瞭解原來「互助」是生存之道,而「競爭」是成長之道。問題是後半段經常被誤解為「競爭中擊敗對手」就是成長,錯之大矣,
殊不知只有被「被擊敗」才是「成長之道」。只有從失敗中掙扎著爬起才是真正「成長中」的勇者。「未曾大悲,何來大悟」是最好的寫照。
科幻小說的草稿 500年後的世界
以下是我的科幻小說的草稿,希望藉此討論500年後的世界
2010 由於過度的應用基因工程在醫療,食品生產上,人類的基因產生所謂「第三十三對染色體變異」,地球上70%的人類染色體被污染。
2012 經由大規模的測試後,聯合國醫學會報宣稱「對人類沒有任何不良的影響,單純是基因操作的副作用而已。」
2013 全人類「三十三變異」的數目累增至95%,此「新品種」的人類平均壽命高達350歲,具有「主動抗體」可抗拒歷史上已知的任何疾病。
2015 發現餘下5%的「原始人類」(32對染色體)中發生突變,新的「32」具有超乎人類的精神力,而「新人類」(33對染色體)則無法有此進化,雖嘗試著「複製」(cloning)此種「32」人但是終歸失敗。此項報告出現於網路上不久後號稱「內容不實」為政府所銷毀。
2020 『E-Day』"E"日 -- 本來各國對於"E"的研究和使用都是極高機密且對外拒絕承認(有點像X-File的情形),一直到"E"day前不久,在一個公開場合裡,因為"沈思者"(擅長使用精神類-例如控心術)的失控,幾個"E"在現場轉播時大打出手,闖下大禍。
各國才發現"E"遠比熱核武器來的可怕,於是在"E"日通過了對於"E"管制的條例。
問題出於要管制"E"必須作『泛人類掃瞄』因而又出了很多問題,很多一直躲在控制之外的"E"為了逃避被管制的命運不得不鋌而走險,成為『未登錄者』
2100 火星殖民地建立,第一批的五萬人著陸。
2117 火星人口突破150萬。
2154 火星和地球關係緊張,火星宣佈獨立,人口兩億。
2158 第四次世界大戰,第一次星際戰爭。
2154 戰爭結束,人類人口驟降至20%(三十億人),地球表面為輻射嚴重污燃,人類躲藏於大型地抵都市。火星政府主動伸出援手開始「大氣淨化」程序。
2170 「大氣淨化」結束,人類開始回至地表重建家園。
2190 「次元跳躍」引擎完成。第一艘次元跳躍太空梭「火鳳凰」試飛成功,人類開始跨出太陽系。
2214 「來自遠方朋友的祝福」在外太空尋找適合移民的星球時偶然發現了外星人的廢墟都市發現第一個「行星」級電腦,其大小約為月球的4/5大。人類的科技開始新的革命再次突飛猛進。
2240 為了資源問題,各殖民地/星際政府間的關係又趨緊張。
2241 第二次星際大戰「E」扮演著重要角色,沒有「E」的政府節節敗退。
2277 第一次調停,各政府間紛紛訂立停戰協約。
2285 戰火再開。
2307 第二次調停,雖有停戰協約,各國仍然積極備戰。
2315 「物質複製機」完成,人類可任意的用能源製造出物品(放射性物質除外),人類完全的消滅了「貧窮」。
2317 各政府正式停戰,開始簽訂友好合約。
2330 「錢」正式由人類歷史上消失,以資源分配主導的意識型態(資本主義,社會主義,等等)漸漸不存在
2335 星際聯盟成立,「E」被至於前所未有的嚴格控制之下。
2347 大規模的「E」暴動,有兩個星球被佔領。第三次星際戰爭
2349 兩個「E」所佔領的星球被「淨化」,十五億人在一日之間被滅亡。
2350 登記者「E」皆被強迫性的洗腦。
2370 「次空間介面」完成,物質可任意的來往兩地不受空間限制。
各位也請幫我看看是否有哪些事項發生的時間太接近,或次序不對。
分別為:
感應術(精神類) 情緒,說謊與否(測謊需要經過鍛鍊)
電擊(能源類) 接觸時有輕微觸電的感覺
火星(能源類) 遠隔產生火花點燃易燃物
物體移動(力場類)使輕的物體跳躍(無法維持懸空狀況)
催眠術(精神類) 使知性生物(含脊椎動物)陷入昏迷狀況
「存在」
我個人是比較喜歡稱之為是「存在」,我曾經幻想過,遠在百萬光年外的星球,其上面的人在既將滅亡之間送出一個訊息匣,其中記載著那個星球人的腦波。
幾度星霜之後,這個記憶匣掉在地球上唯一高中生拾到。記憶匣可和生物的腦波起共鳴,在高中生「葉天翔」的腦海裡產生幻覺與之溝通。
葉天翔告訴了記憶匣中的「腦波」地球上的事情,而「腦波」也告訴了葉天翔以前他們星球上的事。。。。
請問:這個「腦波匣」算不算生命?有感情,沒有生殖,運動的能力。但是可以思考,卻也不是電腦。也不是「CM」(非生命智能體)因為「他」的記憶和經驗是從前某個人的。
認真算起來,它是一個高精密度的互動型電腦遊戲吧? 如果執著於分辨它是不是「生命」就會掉入迷思中,但是如果能尊重「它」是一個「存在」的話不就容易多了?:)
優缺點
米開蘭基羅曾說過「我不是雕刻,我只是將石頭中多餘的部分去掉而已。」也就是說他也不是要將石頭雕牛就成牛,刻馬就是馬的。「理解石頭的本質,再加以發揮」可能是他的本意吧?
因此要讓我們自己的生活能協調,我想首要的是瞭解自己。知道自己的優點和缺點,瞭解很多優缺點是與生俱來的(遺傳,環境等等)因此優點沒有什麼好驕傲的,缺點也沒有什麼好羞愧的。重點是如何讓自己變得更好。
很多時候,小改變就可以讓日子過得更好,對我來說,monitor看久了火氣容易上升(和電視一樣傷神)因此就只好克制自己遠離一個下午,否則晚上可能會和兒子鬥嘴。說難不難,但是有時滿難做到的:(
很多時候,人們不滿的原因通常是因為他們覺得被虧待或是被冷落,而他們想改變現狀,因此就和他們的「假想敵」起了抗爭,殊不知如此只是讓情況更糟而已(在下二十出頭時的標準寫照),幾經痛定思痛後,發現無論何事,真正的「敵人」或「對手」只是自己。
因此我放棄了和他人比較的心裡(盡量的),只是努力的和「昨天的自己」較量,多記一個英文單字,多讀幾頁書,我就比昨天的我更強。日積月累下來,該有所獲吧?
恰巧翻到昔日寫的一頁日記,那是從我「維特少年」時代傳來的回音。。
『「明天」是不可捉摸的,但是「今日」卻是我們馬上要面對的,因此只要努力將每個今天過好,那我們的每一個「昨日」就都有一個美好的「明天」吧。』
「愛國」
長年在外,每每談到「愛國」兩字有種奇特的魅力,因為離得如此之遠,相對的思念情緒也相對變強。
日前和一位白人朋友夫婦聊天,偶看到有關「新納粹」仇恨團體的新聞,朋友說了些表示不滿的話。
「也許他們的愛國心過強?」朋友的太太說道,就如同我所說的,人在國外對於「愛國」兩個字特別敏感,我豎起了耳朵。
「愛國?這些人連愛人,尊敬人都無法做到,怎麼談愛國?」朋友不以為然的回答。
是這樣的嗎?我問著自己,長久以來我質疑著的問題反覆的在腦海中來去,等我覺醒時,我已在回家的路上。
確實,愛國也是「愛」的一種情緒表現,因此若不小心也可能變質。
換一個角度來說,我愛我自己,但是假如我用犧牲他人的手段來增加自己的利益(財富,權力,地位,知識)的話,恐怕不是很正確的方法。
當然,如此一來又有「功利主義」說和「道德說」兩派的爭論。
「人生就是一場戰鬥,不是勝就是敗」是一種說法。
「人生若爬山,重點不是終點,而是過程」是另一種說法。
我的認知是,以犧牲他人的手段絕對得不到「信心」因此也難得到完全的滿足吧?
我發現人們往往將國家當作自己的「長輩」一般「敬愛」。
我倒認為對國家該如同對自己的小孩一般,愛護它,但也別忘了「管教」它。
和家一樣,律己嚴謹的人,家中通常整齊乾淨,散漫的人通常家中邋遢。
「家」往往是人的一個面貌,表現出主人的特質。
同樣的「國家」的行為通常也表現出這個國家的人的「綜合面貌」,請問各位的心中你的故鄉是怎樣的面貌呢?請不要光往好的地方想,現在不是廣告時間:)
「吾日三省吾身」,用不著太過美化吧:)
也請不要急著說「外國人難以瞭解中國」,每個人的認知都不一定是對的,我自己也不敢說我瞭解的台北就是一般人知道的台北。
二次大戰前,德國人自認瞭解的「國家榮光」和榮譽,幸福完全沒有關係,全世界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來瞭解這一點。
「優點」往往是因為命好:)(祖先的努力加上天時地利,沒什麼好驕傲的。
「缺點」往往也是因為命不好(惡鄰環覗,氣候惡劣,土壤貧瘠等等),沒什麼好羞恥的。
這兩點都不是我們能決定的。但是要採取什麼手段來改變/保持現況,是我們的決定。
我深信的是人生的際遇猶如一面鏡子,唯有尊敬他人的人才是尊敬自己,不懂得愛他人的人往往也不懂得愛自己。
那是不是「愛國」的前提是要懂得愛「他國」呢?
有的人(國家)命好,生下來就佔了天時地利,因此得以發展迅速,有的國家(人)命不好,惡鄰環覗,氣候惡劣,土壤貧瘠,難以發展。
由於先天的理由,每個人(國家)都各有各的優缺點。
既然是命好(地點好,祖先好)
「社團集結」
說到這一點,西方文化裡面有一點個人覺得是滿重要的,就是「社團集結」的能力。
或許在台灣多年前過去的政治氣分裏「聚人為黨」是被壓抑的,因此我們從沒有被教成「喜歡,就組織起來」(除了政府明文規定可以的社團之外),雖然近來政治開明很多(個人認為是東南亞第一,也比日本強)但是「聚而營之」的風氣仍未養成。
舉個例子,世界聞名的「方程式F1賽車」就是如此產生的,本來只是一些同好的聚集,被主事人成功的推廣到今天的地步,董事長(chairman)現在已是英國的鉅富之一。
回到討論的重點『文化侵略』,認為文化會被「侵略」的想法是因為外來的強勢文化吸收走了大多數人的注意力,因此「提倡本土文化」的口號喊得漫天價響。
先不管我以前說「這種想法是過度的『自我保護』」,就算我們想「提倡本土文化」但是卻不懂得「組織,推廣自己的喜好」,試問如何比得上從小就懂得「組織,結社」技巧的外來文化呢?
進一步說,認同「文化侵略」的想法是基於「自我保護」,通常這種心態會導致「有限度交流」,也就是說發現了什麼秘訣,好東西會傾向於「私自竊喜,藏而珍之」,或許在場有的年輕朋友會反對的說「我主張『反文化侵略』但是我並不自私」,這個情形有二:
一,你的個性並不自私,但是被「自我保護」的口號所影響,單純的覺得為了自己的國家這是必要的(這是通常的情形,因為『愛國』會帶給人「使命感」。)
二,你的個性屬於「自私」型的(不要急,「自私」不是壞事,下文會有解釋),但是在現階段妳/你並沒有值得「獨享」的事物存在。
那我如何證明「有限度交流」的存在呢?翻翻中國的歷史,「言論」常常會惹禍(不用我舉例吧?)在這種環境之下,試問還有誰會熱中於「發表,分享」自己的感想,創見,發現呢?瞭解這一點就可以知道為何中國鮮有「討論,分享」的風氣,為何「百家爭鳴」是曇花一現的過去。
請問如此長久下來,中國人如何能不變得「自我保護」,「自私」?
「明哲保身」,不錯啊?何非之有?沒錯,「保護自己」,「自私」是必要的,但是就如同烹飪的調味料一般『過猶不及』,反過來說,過度的不知道保護自己也是非常的危險,那麼到底底線在哪裡呢?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幾千年前希臘有了「論壇日」奠立了「言論無貴賤之分」的典範,無論王子公孫或販夫走卒皆在此發表自己的意見,既使遠離他鄉不能親自趕回發表之人也往往託他人代為發表,西方的「大學」(University)制度也是肇始於此,後這個傳承被羅馬繼承了下來,『在大眾之前發表自己的言論以確立所有權』成了制度,因而每個人都願意公開發表自己所得的創見,這是導致西方的科技和文明發展的一大動力,並不是人才,而是制度上的優勢。
請不要誤會在這種制度之下大家都是公正無私的,『天才的學徒們』(Apprentice to genius)一書中展現了諾貝爾得獎諸人之間的合作,競爭,利用和背叛。
人性的自私是必然的,「自我保護」並不是錯誤,但是就如同當初伴我們長大的「奶嘴」和「三輪車」一樣,若我們不知道何時該脫離而成長,我們將無法轉移到「自行車」,「汽車」甚或「太空梭」吧?
仔細回想從初中起就停止聽中文歌曲,到也不是中文歌曲好不好的問題,『玫瑰玫瑰我愛妳』當時就已經被譯成英文歌曲了(哇,好老!既使以我的年代算來),而是單純的沒有感應,因為當時的流行歌曲不是情愛就是愛國,兩者對我的影響力都不大,因此轉而聽古典音樂。
我還記得當第一次校園歌曲興起時『魚唱』『雨中即景』『抓泥鰍』『廟會』出現時,我很高興的跟朋友說「終於有屬於我們的歌了!」出了國以後就又斷了線,改聽日本爵士樂(因為方便,我一向是不強求的,我最喜歡說「在美國吃牛排,在台灣吃花枝羹,千萬不要倒過來,不然會很難過」)
沒想到回國後,所流行的歌曲又一場大變,而我也再一度的落在流行之外。
自從mp3的風潮興起後,也和其他的朋友下載了不少中文歌曲,但是都留不住,一直到聽到張惠妹和張清芳等人的mp3才猛然發現「哇!好棒的聲音」雖然歌詞大部分還是不離情愛,但是我將之當作歌劇聽,只聽音,不聽詞,到也不錯,藉回台灣之變,買了滿滿兩人的cd和dvd。
儘管現在我所擁有的中文歌曲CD變多了但是仍然只佔了少部分。
為什麼中西文化同樣源遠流長, 但西方文化卻在主宰世界,
>而是想比較一下為什麼中西文化同樣源遠流長, 但西方文化卻在主宰世界,
>但世上熟識中國文化的又有幾多??? 甚至連我們自己中國人也越來越西化了吧!!!
問得好問題:)
個人覺得可以分為幾點來討論:
第一點:實用性
在台灣凡是讀醫科或法律都必須讀德文(至少在我那個時代),今天讀電腦英文是必須的工具。
反過來說,美國發展了個人電腦,對世界有所貢獻,因此學電腦不學英文可能事倍功半。
也就是說學外國語言和事物有其必要性,因為這些國家發展了某些物品,系統或制度值得深入學習。
中國,反過來說有沒有他國家需要的實用性(物品,系統,制度)來成為他國人民學習中文的誘因呢?(有ㄡ,想到沒)
第二點:廣泛性(娛樂性)
其實廣泛性和娛樂性並不相同,但是沒有比娛樂更廣泛的東西了。
在這個層面上最有國家色彩(對台灣來說)的該算是美國和日本了。
美國的電影,音樂和日本的漫畫(極其相關的電玩,卡通等等)該是影響最深的了
其理由應該是很明顯,特別是美國的電影界,因為有各國人的參與(奧斯卡獎的得獎人有65-70%不是第四代以上的美國人)因此其娛樂性比較不受國界影響。
反觀日本的電影界始終沒辦法切入世界市場就是因為他們的電影往往民族性過深以致於不易為他國人所接受。(當然有例外,同時日本的電影的問題也不止於此,但是不在討論範圍。)
這一點上中國有沒有同類型的產品呢?
第三點:敘述性(語言的適應性,事物分析的完整性)
翻譯,往往是接受外國文化的第一部,因此很受到文字和文學的影響。
中文是世界上少數僅存的「圖符語系」之一,歐洲諸國因為伽太基人的影響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從「圖符」轉成「音韻」語系。因此中文的「適應性」較不方便翻意外來語言。
(若哪為網友有相關資料敬請告知)
打個比方「盆栽」到了日本再翻成英文為「bansai」和日文發音並無太大的差異,但是DVD要翻成中文就和原文有非常大的不同(因為若不直接用英文字母就只能用意譯)
再加上西方有寫「journal」的習慣(和日記類似,日記是以個人為中心的journal)因此語文上的記敘習慣比中文來得完熟(單純是寫得多,讀得多就會發展出比較好的技巧和方法)
英國人的「族譜」(family book)所記載的不只是親屬的名字,往往連遷移,成就,挫折等等都在內,其中還有照片,剪報或其他的相關資料。
如此的記載多了,對其內容的「考證」也相對的尖銳起來(往往有人竄改家史,反謗為譽,屢見不鮮)因此「分析的完整性」可能也相對的強。
不過這一點實在是第四點的延伸而已。
第四點:系統性
希臘「論壇日」的創立(讓人民不分身份地位都能發表言論)成為了後來「大學」university的來源。
因此「言論的收集」,「其真實性的考證」和「成果的廣為傳播」是西方強盛的主要理由。
許多人誤認為「船堅炮利」(武力的強盛)是西方之所以強的理由,殊不知若不是廣為收集理論和情報,船何以堅,砲何以利呢?
日本為了保持本身的「完整性」而鎖國不與外接將近百年,一直到西方發展了「鐵殼船」(iron clad)後,有一天日本人在晨曦中看到碩大無朋的五艘「黑船」強行入港時才深切的體會到鎖國的錯誤。
對於學說,言論的收集,分析和傳播是四點中最重要的一點。這一點淵源已久,隨著日月的累積形成了前述的三點。
個人認為為什麼「今日」中國文化沒有辦法能像西方文化一樣的廣為傳播,(我之所以說「今日」是因為中國文化「曾經」廣為傳播過。)但是因為過度的「自我本位主義」所影響,慢慢的衰退了而已。
軍隊
十三世紀的歐洲並沒有像羅馬一樣的有大型的攻城機或投石器的戰略部隊。一般的所謂「軍隊」其實不過是略有訓練的步兵和騎兵而已。
他們重視肉搏戰,身上都穿著鍊子甲以防大型刀劍的砍傷。因此騎兵通常是部隊的菁英(騎兵的速度可將步兵的盔甲砍穿)因此步兵的前衛通常是槍兵(長矛兵)用來將騎兵撞下碼。雖然也有弓箭手,但是因為射程不遠,往往無法抵抗騎兵的突擊(速度太快),通常都只是用來守城(城堡上的小窗就是弓箭手的崗位)。
反觀蒙古兵,擅長騎馬射箭,不光是射程遠,機動性也非常高(因為不穿笨重的盔甲)。因此歐洲的騎兵往往在未和蒙古兵肉搏前就已經死傷大半(逃逃不了,追追不上)
沒有了騎兵的幫忙,步兵死的更快,剩下來的就只有守城的弓兵了。
堅固的碉堡,深深的護城河加上密密麻麻的弓箭手通常必須以十倍甚或更高的兵力才能攻陷(別忘了,在那個時代沒有多少部隊有投石機的。)可惜的是碰上了蒙古兵是來自中國,他們帶了大量的火藥,一個個的碉堡就這樣的被攻破了。
AIDS
事先聲明,我不是同性戀,我也沒有興趣支持同性戀,但是以上的講法實在是有點誤導。
首先aids的病原並不是「人」產生出來的,因此和同性戀者無關。
問題出於aids的傳染方式必須是「體液交換」也就是說aids的帶菌者要是咬你到出血(外皮組織破損)則你就有被傳染的可能。
事實上有很大一部份的受害者不是因為性行為,而是因為輸血,和手術器材(整牙也算手術)的污染而造成的。
反過來說,若是性行為過度激烈導致擦傷的話即使是異性戀者之間也一樣的會感染的。(否則哪來的「男雙將愛滋傳給女人」這一段話呢?)
假設這世界上沒有同性戀這回事存在,aids的傳染開來也是不可避免的。因為交通的發達,使得很多原始密林區的細菌得以進入大都會,而現在的人都沒有這種遠古細菌的抗體,其破壞力量之大不是一般人想像得出來的(伊波拉病毒)。
君不見近代瘋牛,口蹄到處傳播,以前交通不發達時怎得如此?
當年牛津大學肝病盛行,其時並不知道肝病的起源,大家都稱之為「自行車症」因為大多數的患者都是善於騎自行車,後來找不出原因被逼得停校(牛頓就是如此才能在鄉下的蘋果樹下打盹的)。
一直到後來有人發現所有騎自行車的人身上上皆有擦傷(很平常的,因為在樹林中穿入穿出,帶有帶原者血的樹枝又劃傷了下一個騎士))有人想到是否是血液傳染,才在血液中找出了肝炎病毒。
因此將aids怪罪到同性戀者的身上就如同將肝炎怪罪到自行車騎士一樣是很不公平。
此外,將性傾向的不同看成是罪惡向來為我所反對,嚴格上來說同性戀和「戀童癖」「戀屍癖」是不同的,只要「同性戀」的雙方皆為成人且彼此同意是不犯法的。(「戀童」違反幼兒福利法案,「戀屍」違反公共衛生,開玩笑的,別當真)
請不要為了和自己不同就認為對方是禍害,我一向是以這種態度對抗人種歧視(你猜對了,中國人也有過被歧視的日子)。
今天aids是人類的公敵,而我們反而在自我劃分界線而將錯盲目的怪到其他人身上不大文明吧?
定義一個人的是人的言論和行為,而不是膚色,信仰或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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