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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1月 03, 2006

政治歷史上的迷思,以惡魔治國

 

 
Tom Roberts - Opening of the first parliament of the Australia

政治,不是愚民愚婦的權力,為什麼?法律條文多如牛毛,豈是無知百姓能瞭解的?官海如漆,恩怨情仇雜相交錯,政治手段又豈是升斗小民能熟捻的?因此歷史上能置身官場身處高位者皆非常人,非神則魔。
在某些國家,某些時代,神魔的誕生源於階級身份,特殊關係,或源於武力。若神當政,雞犬升天,若魔在位,則百姓塗炭。百姓對於神魔只能遠遠膜拜,完全沒有控制掌握之能。本來嗎,神魔本不是能為人所控的東西。
人們能做的只有膜拜祈禱。希望自己生逢時,八字硬朗,生在明君在位時,得享太平,要是生不逢時,只能怪自己命歹,一翻兩瞪眼,倒也單純。

民主國家,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


我們一人一票,選賢與能,就能選出『神』而規避『魔』。。。。嗎?
我們檢查候選人的家產清單,童年奮鬥史,就能知道此人為神或魔。。。。嗎?
我們看辯論,讀新聞,聽政見,就能知道每個候選人是神還是魔。。。嗎?
我們受到最好的教育,理智的判斷,就能選出英才,為民造福。。。嗎?
更重要的是,人們有選的權力,人們就具有控制神魔的力量。。。。嗎?

答案都是斗大的『否』字。

既然身為神魔,必能舌燦蓮花,懂於作秀的不見得能夠辦事,所謂禮多必怪,但是偏偏每個候選人在選舉季節偏偏又如此多禮。,我們就真的能分辯神魔?
家中有錢就一定是壞人?童年奮鬥就一定是好人?退一萬步說,現在是好人,當選後就不會成魔?誰能開保單?情侶都有變心時?我們要和政治家談感情?
辯論口才好就能為民設想?新聞的報導就是真實?政見都是不會倒帳的鐵票?
我們受到好教育,理智的判斷雖然有所幫助,但是人性難測,魔性更難測,政壇更是現代伏魔殿,我們的常識真的能管用?
一般人既使聰明,但是畢竟能更綜觀大局的人是少數,一人一票,真能多數人就能選得正確?

若民主只是依賴升斗小民正確的抉擇的話,那真的是死路一條。

幸好,民主系統的機制不是全依賴百姓的『正確選擇』,因為在民主體系中,人民還有堅強的伙伴。。。 落選的神魔。

既然會參選對於政治的瞭解必然比一般人來的有執念和企圖心,能夠參與競賽必然的也有其實力。
一個落選的人要怎麼重新爬上去? 答案簡單,把上面的人拉下馬,在集權國家就是『打』,但是民主國家則提供了不同的管道,在野黨會盯著執政黨不放,監視他們的一舉一動,只要有有破綻,必然發難。既使為的不是公平正義,也是對己的政黨大有好處之舉。

如此一來就完成了『為民監督』的事實,無論他為的是公益還是個人的目標。
人民需要做的只有兩件事,一,不讓政黨勾結,二,不對黨效忠。

讓政黨勾結,則制衡機制失效,非百姓之福。
政客為了票源必然闢壘分明,但是選民呢?所有的選民屬於同一邊,因為在政治上大多數人的利益是共同的。餐廳的菜好吃,替其打打廣告則可,為了支持自己喜歡的餐廳與意見不同者怒目相向?沒有必要吧?要是得了反效果,豈不是事與願違?

民主政壇,是現代的伏魔殿,殿上神魔交錯,相爭互斥,但是卻又不能訴之以武,比起歷史上的群魔亂舞,以蒼生鮮血為賭注,以百姓生命為籌碼而鬥法,今天的我們堪稱是以惡魔治國也不為過吧

當然,選舉選多了,魔性瞭解的多了,自然在投票之際的判斷會變得更加敏銳,這就是成長吧?在這之間,或許我們之中的某一人也會魔性大發,欲一探伏魔殿也不可知呢?(一笑)

星期三, 6月 14, 2006

『官方語言』=『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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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聽到有人爭議『應該讓台灣話成為我們的國語』,『去中國「話」』,『教育系統應該教台灣話』,『我不想講XX話,因此我反對XX化當官方語言』等等。。

但是在這些紛爭中有幾個廣為被誤會的事實。

首先『國語』並不完全等於『官方語言』。
『國語』具有『官方語言』和『國家語言』的雙重性質,但是『官方語言』並不等於『國家語言』。

『官方語言通常是由政府制定的工作、政治和法律語言。官方語言是一個國家的公民與其政府機關通訊時使用的語言。然而,國家語言則不一定要該國政府的認可。雖然和官方語言有別,但是通常一個國家的國家語言就是該國的官方語言。』(Wikipedia 國家語言和官方語言)
由以上的定義可以看出國家語言和文化有關,不是經由法律制訂的標準。

其次,官方語言並不一定就是主要語言。
最明顯但卻罕為人知的例子就是美國(
USA)沒有官方語言。(因此你可以瞭解布希George W. Bush 反對用英文以外的語言唱國歌是多大的笑話。)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
語言是文化的一種,而文化是人民生活的體現,不能也不應該由政府來加以限制。
因為在多元國家中不論政府推廣哪一系的文化都對其他的族群不公,因此政府對文化的責任是『保護』而不是『推廣』。

星期二, 6月 13, 2006

拒掛陳水扁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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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偶然看到台灣政治新聞上演出議會討論是否拒掛陳水扁的照片,議會外讚成的民眾非法聚集(警察的說法)。
總覺得什麼地方不對,直到回到書房才想起,問題不在於『拒掛陳水扁的照片』而應該是『拒掛總統的照片』。

一個原則的問題,但是卻被扭曲成偏好的問題。

沒有一個人能讓多數人滿意,因此也沒有一個總統能讓多數人滿意,不論是總統與否,當然有人不喜歡到處看到某人的照片。但,這是喜好的問題。

政府機關(司法,行政,立法。。)是為了國家而存在的機構,而不是為了私人或黨派而存在的。因此絕對不宜掛統治者或黨團的照片或旗幟。這是原則問題。

可惜的是許多台灣的民眾卻沒有清楚的看到這一點,本是原則的爭取卻可能成為主觀的各人喜好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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